機關地址
303新竹縣湖口鄉中正路二段263巷21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至預算金額為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3新竹縣湖口鄉中正路二段263巷21號
開標地點
303新竹縣湖口鄉中正路二段263巷21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9/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3新竹縣湖口鄉中正路二段263巷2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依據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
中部辦公室
發布日期:2018-08-22
內政部95.12.1台內營字第0950806977號令訂定
內政部107.8.22台內營字第1070812769號令修正第二條、第四條、第四條之一
條文
第一條 本辦法依營造業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土木包工業承攬小型綜合營繕工程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七百二十萬元,其
承攬工程之橋樑柱跨距為五公尺以下,建築物高度、建築物地下開挖深
度及鋼筋混凝土擋土牆高度之規模範圍,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1) 基本資格:
(1-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2-1) 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2-3) 投標廠商切結書
(2-4) 投標廠商聲明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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