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T20161017 已決標公告

2017竹北燈會暨燈區光環境設計活動委託專業服務案

新竹縣竹北市公所 決標日:105/11/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300,000
原始預算
$ 5,300,000
底價金額
$ 5,3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竹北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44.6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胡任珉
聯絡電話 (03)5515919#329
機關代碼 3.76.44.64
單位名稱 新竹縣竹北市公所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50號
聯絡人 胡任珉
聯絡電話 (03)5515919#329
傳真號碼 (03)5517316
電子郵件信箱 clarkhu918@hc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3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9 17:00
開標時間 105/11/30 09:30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3月13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投標資格: (1)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營業項目內容符合本採購項目者及其他得提供、執行本項委託服務案之法人、團體。 (2)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惟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將啟動政府採購法第51條澄清程序並依事實認定。)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截止時間:民國105年11月29日17時。 2.開標時間:民國105年11月30日9時30分。 3.評選日期:民國105年12月2日14時30分。 4.開標及評選會議地點:本所2樓會議室。 5.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2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竹北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6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胡任珉
聯絡電話
(03)5515919#329
機關代碼
3.76.44.64
單位名稱
新竹縣竹北市公所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50號
聯絡人
胡任珉
聯絡電話
(03)5515919#329
傳真號碼
(03)5517316
電子郵件信箱
clarkhu918@hc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3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9 17:00
開標時間
105/11/30 09:30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3月13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投標資格: (1)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營業項目內容符合本採購項目者及其他得提供、執行本項委託服務案之法人、團體。 (2)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惟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將啟動政府採購法第51條澄清程序並依事實認定。)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截止時間:民國105年11月29日17時。 2.開標時間:民國105年11月30日9時30分。 3.評選日期:民國105年12月2日14時30分。 4.開標及評選會議地點:本所2樓會議室。 5.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2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竹北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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