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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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若有標餘款,本所得於履約期限內以決標後之單價向得標廠商增購本案標單內之項目,增購金額以本次預算金額為限,且決標標價加計增購金額不得高於預算金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50號三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50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需為依法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建築 師事務所,營業項目或執業類科至少需有水土保持科、或土木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及環境工程科等之工程技術事項,並且無不良紀錄(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所僅提供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下載,詳「竹北市公所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說明」或洽中華電信免費服務電話0800-080-512。
二、採購投標文件收受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裝封完成之投標標封,應於投標截止日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民政課。
三、評選日期、時間:於資格標完成審核後,另行通知資格合格廠商。
四、請得標廠商依規定繳納印花稅,如有疑義,請洽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03)551-8141
五、本標案名稱更正為:新竹縣竹北市第六公墓公園化納骨塔興辦事業計畫、開發許可報告、水土保持暨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作業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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