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012446@hc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經機關及廠商協議,得增加工程數量並以原契約條件,履約期限及價金續約於核定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20,710,919元整)內辦理。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9534 - 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韌性提升計畫(115至118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3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
履約期限
工程決標日起7日內訂約,訂約日起10日內開工,120工作天。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並持有下列各項證件者:(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二)當年度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一、即日起至115年6月25日上午09時00分止於上班時間內電子領標購買。
二、請檢附電子領標憑證於投標資料內。
三、履約期限:工程決標日起7日內訂約,訂約日起10日內開工,120工作天。
四、「廠商得標後應於本縣繳納印花稅(以本縣稅務局或竹東分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如未依規於本縣繳納印花稅,處以廠商不低於應納印花稅金額1倍之違約金(依據新竹縣政府稅務局112年11月13日新縣稅消字第1120176572號辦理)。」
五、電子領標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web.pcc.gov.tw)下載。
六、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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