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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依決標項目及單價增夠之權利,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倘屬新增單價部份仍需辦理議價。擴充金額之上限為招標金額新臺幣86萬元內,增購之期限至113年3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3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二)廠商納稅證明文件:應為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4)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原住民廠商: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戶籍謄本(個人)。
2.負責人之戶籍謄本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限為6個月(獨資組織)、公司董事長、股東名冊及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限為6個月(機關、法人、團體)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開標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拒因素經縣市主管機關發布不上班通知則順延至次日上班日同時間開標。
2.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 廠商得標後應於本縣繳納印花稅(以本縣稅務局或竹東分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如未依規於本縣繳納印花稅,處以廠商不低於應納印花稅金額1倍之違約金(依據新竹縣政府稅務局112年11月13日新縣稅消字第1120176572號函辦理)。
4. 本案採購金額為新台幣86萬元整,屬未達公告金額之專屬權利之專業技術服務,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提報價或企劃書,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擬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由主持人宣佈改採限制性招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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