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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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事宜,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依決標項目及單價增購之權利,擴充金額之上限為公告預算金額(新台幣320萬元整)與決標金額之差價,增購之期限至113年8月31日,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招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3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廠商之基本資格:國內合法設立且有能力從事本服務工作之國內公司或機構、法人組織、團體或其他法令得提供服務者。
2. 公會證明書: 有效期限未過期之會員證。
3. 廠商需提出資格文件影本: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 投標廠商若為大專院校研究機構,應出具參與本案之授權證明書或公文。
(3) 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5) 投標廠商聲明書。
(6) 著作權轉移同意書。
(7) 切結書1、2。
(8) 投標標價清單。
(9) 若為原住民廠商需附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
附加說明
1. 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 本徵選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者,不得參加徵選。
3. 開標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拒因素經縣市主管機關發布不上班通知則順延至次日上班日同時間開標。
4.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5. 活動視疫情、颱風等不可抗拒因素嚴重情形延後或暫停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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