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9105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公共運輸營運管理、公共工程金質獎觀摩暨工程品質管理教育及訓練講習計畫案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決標日:113/04/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捷寶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59,000
原始預算
$ 462,300
底價金額
$ 459,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4.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李振州
聯絡電話 (03)5841001#402
機關代碼 3.76.44.62
單位名稱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機關地址 313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
聯絡人 李振州
聯絡電話 (03)5841001#402
傳真號碼 (03)5841547
電子郵件信箱 20070286@hc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是,保留。經機關及廠商協議,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增購之項目及內容,並於預算金額新台幣46萬2,300元內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5 09:00
開標時間 113/04/15 09:30
開標地點 自訂約日起至113年05月11日(本活動行程結束)止。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3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起至113年05月11日(本活動行程結束)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同時接受原住民與非原住民廠商投標。 2.具綜合或乙種以上旅行業資格文件。 3.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影本。 4.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影本。 5.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證影本。 6.檢附投保觀光局規定之履約保險依據。 7.最近一期完稅證明(納稅證明)文件。 8.原住民廠商須附: (1)個人:請提供戶籍資料 (2)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 (3)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公司董事、股東名冊及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徵選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者 ,不得參加徵選;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2.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規定,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擬請准逕改採限制性招標。 3.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1條規定,辦理序位評選程序時就參加投標原住民廠商評選序為優先,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或為合格標、評審總分未達符合標準,或其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之情形,則就依評選委員評選結果進行全部投標廠商排序,序位第一名者,為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惟若序位第一名議價三次未進入底價時,通知序為第二名者,進行議價事宜,依此類推。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4.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4/1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62
聯絡人
李振州
聯絡電話
(03)5841001#402
機關代碼
3.76.44.62
單位名稱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機關地址
313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
聯絡人
李振州
聯絡電話
(03)5841001#402
傳真號碼
(03)5841547
電子郵件信箱
20070286@hc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是,保留。經機關及廠商協議,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增購之項目及內容,並於預算金額新台幣46萬2,300元內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5 09:00
開標時間
113/04/15 09:30
開標地點
自訂約日起至113年05月11日(本活動行程結束)止。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3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起至113年05月11日(本活動行程結束)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同時接受原住民與非原住民廠商投標。 2.具綜合或乙種以上旅行業資格文件。 3.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影本。 4.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影本。 5.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證影本。 6.檢附投保觀光局規定之履約保險依據。 7.最近一期完稅證明(納稅證明)文件。 8.原住民廠商須附: (1)個人:請提供戶籍資料 (2)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 (3)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公司董事、股東名冊及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徵選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者 ,不得參加徵選;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2.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規定,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擬請准逕改採限制性招標。 3.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1條規定,辦理序位評選程序時就參加投標原住民廠商評選序為優先,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或為合格標、評審總分未達符合標準,或其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之情形,則就依評選委員評選結果進行全部投標廠商排序,序位第一名者,為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惟若序位第一名議價三次未進入底價時,通知序為第二名者,進行議價事宜,依此類推。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4.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4/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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