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9202 已決標公告

新竹縣尖石鄉111年度天然災害儲糧物資採購案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決標日:111/03/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鄉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4,888
原始預算
$ 510,000
底價金額
$ 465,000
決標折數
87.0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4.6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3 - 穀粉, 澱粉及澱粉製品; 其他食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雅芳
聯絡電話 (03)5841001#122
機關代碼 3.76.44.62
單位名稱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機關地址 313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
聯絡人 周雅芳
聯絡電話 (03)5841001#122
傳真號碼 (03)5842301
電子郵件信箱 10007026@hc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65 原住民族委員會
補助金額 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10 09:00
開標時間 111/03/10 09:30
開標地點 313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3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縣尖石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後7日內簽約,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20日曆天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同時接受原住民廠商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繳附証件如下: 1.資格審查表 2.切結書1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具有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等相關業務 5.納稅證明文件 6.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7.原住民廠商須附:(1)個人:請提供戶籍資料(2)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或主管機關證明 (有效期間為6個月) (3)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公司董事、股東名冊及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係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三款及第三條、第五條之一規定;機關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於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由主持人當場宣佈改採限制性招標。其辦第二次公告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另機關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之規定;(1).第一階段,就參加投標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辦理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過底價等無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記錄;(2).第二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2.交貨地點:尖石鄉公所及指定場所如前、後山等15處物資收容處所。
其他 決標日後7日內簽約,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20日曆天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雅芳
聯絡電話
(03)5841001#122
機關代碼
3.76.44.62
單位名稱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機關地址
313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
聯絡人
周雅芳
聯絡電話
(03)5841001#122
傳真號碼
(03)5842301
電子郵件信箱
10007026@hc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65 原住民族委員會
補助金額
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10 09:00
開標時間
111/03/10 09:30
開標地點
313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3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縣尖石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後7日內簽約,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20日曆天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同時接受原住民廠商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繳附証件如下: 1.資格審查表 2.切結書1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具有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等相關業務 5.納稅證明文件 6.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7.原住民廠商須附:(1)個人:請提供戶籍資料(2)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或主管機關證明 (有效期間為6個月) (3)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公司董事、股東名冊及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係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三款及第三條、第五條之一規定;機關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於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由主持人當場宣佈改採限制性招標。其辦第二次公告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另機關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之規定;(1).第一階段,就參加投標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辦理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過底價等無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記錄;(2).第二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2.交貨地點:尖石鄉公所及指定場所如前、後山等15處物資收容處所。
其他
決標日後7日內簽約,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20日曆天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0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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