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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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辦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原採購契約標的,本所得視實際需要依契約單價,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增購,其增購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13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本所4樓發包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3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本所1樓秘書室收發)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06年07月26日完成活動最後一場次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具有廣告行銷等相關業務)、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公會證。
附加說明
即日起至106年06月02日上午09時00分止,於上班時間內:
(一)電子領標。
評選項目
(一)企劃案內容之原創性。(20%)
(二)企劃案內容之可執行性與完整性。(20%)。
(三)媒體宣傳計畫。(15%)
(四)投標廠商所提全案所需經費總額。(20%)
(五)投標廠商之專業能力。(15%)
(六)簡報與答詢(包含對標的物之了解、主要問題之認知及建議事項)。(10%)
其他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7日內完成契約簽訂,並自簽約日起至完成活動最後一場次(含後續相關設施拆除工作日)及契約各項委託技術服務工作後106年07月26日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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