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iger2005168@g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3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具有專案活動企劃執行、節目主持或執行廣告行銷等相關業務)、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即日起至106年12月19日上午09 時00 分止,於上班時間內:
(一)自行前往購取方式:請先至本所財經課繳納文件費後憑據至本所服務台領取文件。
(二)通訊郵購方式:郵購者請註明採購名稱並另備妥貼足回郵資費用並且書名收件人姓名、地址之A3信封【附匯票(含文件費用)】郵寄至本所服務台購買。
(三)電子領標。
評選項目
(一)企劃案內容之原創性。(25%)
(二)企劃案內容之可執行性與完整性。(20%)。
(三)創意加值及宣傳。(10%)
(四)投標廠商所提全案所需經費總額。(20%)
(五)投標廠商之專業能力。(15%)
(六)簡報與答詢(包含對標的物之了解、主要問題之認知及建議事項)。(10%)
其他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5日內完成契約簽訂,並自簽約日起至完成契約各項委託技術服務工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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