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B005 招標中 (剩 8 天)

115年度北埔鄉大湖村12鄰道路及南坑村2鄰道路改善工程案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公告日:115/06/24 截止日:115/07/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257,123

押標金
$ 1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0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4.6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仕豪
聯絡電話 (03)5802204#310
機關代碼 3.76.44.60
單位名稱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聯絡人 謝仕豪
聯絡電話 (03)5802204#310
傳真號碼 (03)5804636
電子郵件信箱 30078795@hc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03 09:00
開標時間 115/07/03 11:00
開標地點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採購案契約執行完成之上限金額為招標與決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契約期限為機關第一次工作通知單開工日至116年6月30日以前通知施作之執行完成日為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之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止確認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 2.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3.請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議價地點,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或協商,未派員依通知期限前到場者,視同放棄。 4.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之最低標總價決標辦理。 5.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時,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6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仕豪
聯絡電話
(03)5802204#310
機關代碼
3.76.44.60
單位名稱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聯絡人
謝仕豪
聯絡電話
(03)5802204#310
傳真號碼
(03)5804636
電子郵件信箱
30078795@hc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03 09:00
開標時間
115/07/03 11:00
開標地點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採購案契約執行完成之上限金額為招標與決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契約期限為機關第一次工作通知單開工日至116年6月30日以前通知施作之執行完成日為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之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止確認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 2.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3.請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議價地點,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或協商,未派員依通知期限前到場者,視同放棄。 4.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之最低標總價決標辦理。 5.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時,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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