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901 已決標公告

北埔鄉歷史建築雙安橋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調查研究案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決標日:114/05/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施忠賢結構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90,000
原始預算
$ 1,492,000
底價金額
$ 1,49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4.6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李麗華
聯絡電話 (03)5802204#226
機關代碼 3.76.44.60
單位名稱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聯絡人 李麗華
聯絡電話 (03)5802204#226
傳真號碼 (03)5803344
電子郵件信箱 20098628@hc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92,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1,253,28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15 09:00
開標時間 114/05/15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5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參與與本案投標之廠商資格為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 2.開業建築師或相關職業技師或營業服務項目與本案工作內容相符之凡學術機構(含公私立大專院校)、技術顧問公司、事務所。 二、其他應附具之文件: 具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資格者:開業證書、建築師證書、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等相關文件影本。 (二) 公私立大專院校資格者:同意參加投標之公文或授權書正本、具大專院校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經教育部核頒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三) 納稅證明: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稅證明或所得稅證明,擇一檢附),公私立學術研究機構,得免繳驗。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2.其他公告事項: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2)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若因颱風等災變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投標文件審查、評審、議價及決標: A.資格審查(詳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B.評審作業:於資格審查後擇期召開,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必要時簡報。 C.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依序辦理評審、議價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 (5)本採購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5/1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60
聯絡人
李麗華
聯絡電話
(03)5802204#226
機關代碼
3.76.44.60
單位名稱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聯絡人
李麗華
聯絡電話
(03)5802204#226
傳真號碼
(03)5803344
電子郵件信箱
20098628@hc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92,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1,253,28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15 09:00
開標時間
114/05/15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5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參與與本案投標之廠商資格為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 2.開業建築師或相關職業技師或營業服務項目與本案工作內容相符之凡學術機構(含公私立大專院校)、技術顧問公司、事務所。 二、其他應附具之文件: 具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資格者:開業證書、建築師證書、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等相關文件影本。 (二) 公私立大專院校資格者:同意參加投標之公文或授權書正本、具大專院校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經教育部核頒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三) 納稅證明: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稅證明或所得稅證明,擇一檢附),公私立學術研究機構,得免繳驗。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2.其他公告事項: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2)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若因颱風等災變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投標文件審查、評審、議價及決標: A.資格審查(詳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B.評審作業:於資格審查後擇期召開,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必要時簡報。 C.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依序辦理評審、議價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 (5)本採購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5/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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