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01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北埔鄉天然災害搶修搶險暨復建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決標日:113/12/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15,375
原始預算
$ 3,415,375
底價金額
$ 3,415,375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4.6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方冠皓
聯絡電話 (03)5802204#314
機關代碼 3.76.44.60
單位名稱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聯絡人 方冠皓
聯絡電話 (03)5802204#314
傳真號碼 (03)5804636
電子郵件信箱 20094577@hc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自履約期限後依據原契約內容延長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07 09:00
開標時間 114/01/07 10:00
開標地點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履約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以前上級機關核定之工程決算止,或達契約金額上限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下列資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土木或結構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聘有土木或結構工程科技師為專任執業技師且領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有效商業團體會員證(如公會會員證)、最近一期或前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土木或結構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事務所需領有土木或結構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有效技師公會會員證、最近一期或前期所得稅納稅證明。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土木或結構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 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二)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止確認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 (三)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若需投標廠商到場說明,經機關通知於30分鐘內無法到場說明,則依該投標廠商投標文件由機關逕行認定。 (四)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最有利標決標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1/0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6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方冠皓
聯絡電話
(03)5802204#314
機關代碼
3.76.44.60
單位名稱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聯絡人
方冠皓
聯絡電話
(03)5802204#314
傳真號碼
(03)5804636
電子郵件信箱
20094577@hc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自履約期限後依據原契約內容延長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07 09:00
開標時間
114/01/07 10:00
開標地點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履約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以前上級機關核定之工程決算止,或達契約金額上限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下列資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土木或結構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聘有土木或結構工程科技師為專任執業技師且領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有效商業團體會員證(如公會會員證)、最近一期或前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土木或結構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事務所需領有土木或結構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有效技師公會會員證、最近一期或前期所得稅納稅證明。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土木或結構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 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二)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止確認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 (三)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若需投標廠商到場說明,經機關通知於30分鐘內無法到場說明,則依該投標廠商投標文件由機關逕行認定。 (四)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最有利標決標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1/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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