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13 已決標公告

北埔鄉112年度道路、水溝及野溪清理工程(開口契約)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決標日:112/03/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鈞華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10,000
原始預算
$ 1,346,422
底價金額
$ 1,312,000
決標折數
76.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4.6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誌隆
聯絡電話 (03)5802204#311
機關代碼 3.76.44.60
單位名稱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聯絡人 徐誌隆
聯絡電話 (03)5802204#311
傳真號碼 (03)5804636
電子郵件信箱 20057831@hc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並按原契約條件、單價依實作數量核實計價,擴充至預算金額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28 09:00
開標時間 112/03/28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採購案契約執行完成之上限金額為招標與決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契約期限為第一次工作通知單開工日至113年5月31日以前通知施作之執行完成日為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團體之證明。 3.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之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止確認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 2. 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3.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若需投標廠商到場說明,經機關通知投標廠商起算時間起30分鐘內或機關指定時間內無法到場說明,則依該投標廠商投標文件由機關逕行認定。 4. 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之最低標總價決標辦理。 5. 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 6. 本採購案之各項目單價預算金額,應予公開。 7. 本採購案契約執行完成之上限金額為招標與決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契約期限為第一次工作通知單開工日至113年5月31日以前通知施作之執行完成日為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8. 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仍應於契約中增列「調整方式詳細價目表」。但得標廠商如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時,得由雙方協議調整之。 9. 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時,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2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6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誌隆
聯絡電話
(03)5802204#311
機關代碼
3.76.44.60
單位名稱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聯絡人
徐誌隆
聯絡電話
(03)5802204#311
傳真號碼
(03)5804636
電子郵件信箱
20057831@hc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並按原契約條件、單價依實作數量核實計價,擴充至預算金額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28 09:00
開標時間
112/03/28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採購案契約執行完成之上限金額為招標與決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契約期限為第一次工作通知單開工日至113年5月31日以前通知施作之執行完成日為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團體之證明。 3.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之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止確認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 2. 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3.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若需投標廠商到場說明,經機關通知投標廠商起算時間起30分鐘內或機關指定時間內無法到場說明,則依該投標廠商投標文件由機關逕行認定。 4. 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之最低標總價決標辦理。 5. 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 6. 本採購案之各項目單價預算金額,應予公開。 7. 本採購案契約執行完成之上限金額為招標與決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契約期限為第一次工作通知單開工日至113年5月31日以前通知施作之執行完成日為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8. 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仍應於契約中增列「調整方式詳細價目表」。但得標廠商如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時,得由雙方協議調整之。 9. 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時,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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