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11 已決標公告

北埔鄉汰換為LED節能路燈工程(開口契約)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決標日:110/03/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明成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69,000
原始預算
$ 2,600,194
底價金額
$ 2,520,000
決標折數
82.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4.60
標的分類 工程類5169-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力霆
聯絡電話 (03)5802204分機316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6.44.60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廖力霆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5802204分機316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3)5804636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10015635@hch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10011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北埔鄉汰換為LED節能路燈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工程類5169-其他安裝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2,600,194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76.44 新竹縣政府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1,960,000元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低標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2/19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3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2/24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2/24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30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110年3月31日前完工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廠商屬已立案之公司或行號時,其項目列有「照明設備製造業」(營業代碼: CC0104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營業代碼: E60309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營業代碼: CC01080 )、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營業代碼: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營業代碼:IG03010)。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申報書收執聯或證明單)。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團體之證明。限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三)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4.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之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5.切結書正本。 6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7.企劃書(服務建議書)書面資料1式8份。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2.本採購案若標價相同時,未到廠商視同放棄減價、比價之權利。 3.本採購案係屬開口契約,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規定提列預估數量,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方式辦理,並以預估項目總價在底價之內最低標決標。 4.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各項目數量係預估需求數量。本採購案竣工後以實作數量決算,得標廠商不得因契約上之預估需求數量與實作數量之差異,要求契約變更比照新增項目協議新增單價。 5.廠商應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辦理,並或遵守第九條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 6.保固期為驗收合格日起7年。 7. 本案工程驗收合格後並完成用電容量變更至通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路燈容量變更完成後始得撥付。 8.替換之舊品燈具除機關另有指示外,其餘由廠商變賣,變賣費用每盞新臺幣100元,本項單價已扣除所需清運處理費用,並採固定負值不隨標比調整,廠商於完工付款前,依實作數量計算繳納款項至機關。 9.汰換之路燈應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法規處理。 10.本工程責任分界點為台電一次測引進,契約保固除主要設備外,亦包含附屬設備,均由廠商保固維護(含人力)7年(天然災害亦包括),所裝設之燈具不亮(天然災害亦然)須於機關通知後72小時內修復完竣。 11.其他事項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2-19T02:16:29+08:00
機關代碼 3.76.44.60
單位名稱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聯絡人 廖力霆
聯絡電話 (03)5802204分機316
傳真號碼 (03)5804636
電子郵件信箱 10015635@hc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76.44 新竹縣政府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1,96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3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2/24 09:00
開標時間 110/02/24 10:00
開標地點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300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3月31日前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廠商屬已立案之公司或行號時,其項目列有「照明設備製造業」(營業代碼: CC0104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營業代碼: E60309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營業代碼: CC01080 )、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營業代碼: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營業代碼:IG03010)。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申報書收執聯或證明單)。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團體之證明。限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三)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4.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之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5.切結書正本。 6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7.企劃書(服務建議書)書面資料1式8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2.本採購案若標價相同時,未到廠商視同放棄減價、比價之權利。 3.本採購案係屬開口契約,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規定提列預估數量,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方式辦理,並以預估項目總價在底價之內最低標決標。 4.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各項目數量係預估需求數量。本採購案竣工後以實作數量決算,得標廠商不得因契約上之預估需求數量與實作數量之差異,要求契約變更比照新增項目協議新增單價。 5.廠商應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辦理,並或遵守第九條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 6.保固期為驗收合格日起7年。 7. 本案工程驗收合格後並完成用電容量變更至通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路燈容量變更完成後始得撥付。 8.替換之舊品燈具除機關另有指示外,其餘由廠商變賣,變賣費用每盞新臺幣100元,本項單價已扣除所需清運處理費用,並採固定負值不隨標比調整,廠商於完工付款前,依實作數量計算繳納款項至機關。 9.汰換之路燈應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法規處理。 10.本工程責任分界點為台電一次測引進,契約保固除主要設備外,亦包含附屬設備,均由廠商保固維護(含人力)7年(天然災害亦包括),所裝設之燈具不亮(天然災害亦然)須於機關通知後72小時內修復完竣。 11.其他事項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2/24 09:00
開標日期 110/02/24 10:00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北埔鄉汰換為LED節能路燈工程(開口契約)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工程類5169-其他安裝工程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1-53008532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1-53008532.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10219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3.76.44.60&job_number=110011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76.44.6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6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力霆
聯絡電話
(03)5802204分機316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6.44.60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廖力霆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5802204分機316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3)5804636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10015635@hch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10011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北埔鄉汰換為LED節能路燈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2,600,194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76.44 新竹縣政府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1,960,000元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2/19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3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2/24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2/24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30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110年3月31日前完工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廠商屬已立案之公司或行號時,其項目列有「照明設備製造業」(營業代碼: CC0104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營業代碼: E60309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營業代碼: CC01080 )、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營業代碼: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營業代碼:IG03010)。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申報書收執聯或證明單)。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團體之證明。限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三)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4.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之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5.切結書正本。 6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7.企劃書(服務建議書)書面資料1式8份。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2.本採購案若標價相同時,未到廠商視同放棄減價、比價之權利。 3.本採購案係屬開口契約,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規定提列預估數量,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方式辦理,並以預估項目總價在底價之內最低標決標。 4.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各項目數量係預估需求數量。本採購案竣工後以實作數量決算,得標廠商不得因契約上之預估需求數量與實作數量之差異,要求契約變更比照新增項目協議新增單價。 5.廠商應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辦理,並或遵守第九條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 6.保固期為驗收合格日起7年。 7. 本案工程驗收合格後並完成用電容量變更至通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路燈容量變更完成後始得撥付。 8.替換之舊品燈具除機關另有指示外,其餘由廠商變賣,變賣費用每盞新臺幣100元,本項單價已扣除所需清運處理費用,並採固定負值不隨標比調整,廠商於完工付款前,依實作數量計算繳納款項至機關。 9.汰換之路燈應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法規處理。 10.本工程責任分界點為台電一次測引進,契約保固除主要設備外,亦包含附屬設備,均由廠商保固維護(含人力)7年(天然災害亦包括),所裝設之燈具不亮(天然災害亦然)須於機關通知後72小時內修復完竣。 11.其他事項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2-19T02:16:29+08:00
機關代碼
3.76.44.60
單位名稱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聯絡人
廖力霆
聯絡電話
(03)5802204分機316
傳真號碼
(03)5804636
電子郵件信箱
10015635@hc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76.44 新竹縣政府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1,96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3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2/24 09:00
開標時間
110/02/24 10:00
開標地點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300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4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3月31日前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廠商屬已立案之公司或行號時,其項目列有「照明設備製造業」(營業代碼: CC0104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營業代碼: E60309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營業代碼: CC01080 )、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營業代碼: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營業代碼:IG03010)。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申報書收執聯或證明單)。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團體之證明。限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三)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4.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之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5.切結書正本。 6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7.企劃書(服務建議書)書面資料1式8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2.本採購案若標價相同時,未到廠商視同放棄減價、比價之權利。 3.本採購案係屬開口契約,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規定提列預估數量,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方式辦理,並以預估項目總價在底價之內最低標決標。 4.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各項目數量係預估需求數量。本採購案竣工後以實作數量決算,得標廠商不得因契約上之預估需求數量與實作數量之差異,要求契約變更比照新增項目協議新增單價。 5.廠商應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辦理,並或遵守第九條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 6.保固期為驗收合格日起7年。 7. 本案工程驗收合格後並完成用電容量變更至通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路燈容量變更完成後始得撥付。 8.替換之舊品燈具除機關另有指示外,其餘由廠商變賣,變賣費用每盞新臺幣100元,本項單價已扣除所需清運處理費用,並採固定負值不隨標比調整,廠商於完工付款前,依實作數量計算繳納款項至機關。 9.汰換之路燈應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法規處理。 10.本工程責任分界點為台電一次測引進,契約保固除主要設備外,亦包含附屬設備,均由廠商保固維護(含人力)7年(天然災害亦包括),所裝設之燈具不亮(天然災害亦然)須於機關通知後72小時內修復完竣。 11.其他事項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2/24 09:00
開標日期
110/02/24 10:00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北埔鄉汰換為LED節能路燈工程(開口契約)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工程類5169-其他安裝工程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1-53008532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1-53008532.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10219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3.76.44.60&job_number=110011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76.44.6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