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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按原契約條件、單價依實作數量核實計價,擴充至預算金額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履約期限至派工執行至預算金額或110年03月31日前派工執行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之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團體之證明。限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2.本採購案若標價相同時,未到廠商視同放棄減價、比價之權利。
3.本採購案係屬開口契約,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規定提列預估數量,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方式辦理,並以預估項目總價在底價之內最低標決標。
4.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各項目數量係預估需求數量。本採購案竣工後以實作數量決算,得標廠商不得因契約上之預估需求數量與實作數量之差異,要求契約變更比照新增項目協議新增單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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