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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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新台幣4,506,112元內,得與廠商議定增加本案相關工程數量,若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8新竹縣寶山鄉雙園路二段325號2F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8新竹縣寶山鄉雙園路二段325號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不含台灣電力公司申辦送電等相關行政作業期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登記等級證明(登記證,如設立證明、會員證或承攬手冊等投標資格文件得證明其登記等級者)。(2)承攬工程或工程記載手冊(3)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逕向「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資料查詢」網站下載列印,不得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代之)。(4)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營業者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6)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證明(投標廠商若為土木包工業者,需符合營造業法第十一條,其原登記直轄市、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直轄市、縣(市)為限)。以上文件若於開標資格審核查有錯誤缺漏,視為資格不符且不得補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