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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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7新竹縣芎林鄉文富街133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完成全數項目之驗收,且無其他待辦事項之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基本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
1.建築師事務所
2.技師事務所
3.技術顧問公司
(二)廠商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可為影本,惟開標時仍須於有效期限內。
1.建築師事務所:(1)當年度公會會員證、(2)建築師證書、(3)建築師開業證書、(4)納稅證明文件。
2.技師事務所:(1)當年度公會會員證、(2)技師證書、(3)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大地工程、結構工程)、(4)納稅證明文件。
3.技術顧問公司:(1)當年度公會會員證、(2)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大地工程、結構工程)、(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4)納稅證明文件。
(三)廠商特定資格: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及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件。
(四)廠商特定資格證明文件:過去完成之成果報告書封面或契約書封面等(可為影本)。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一、本標案訂於115年5月25日上午9時辦理開標及資格審查。
二、審查合格者,訂於115年5月26日上午9時召開評選會議,經評選為優勝廠商者,並於同日上午11時辦理議約,屆時請投標廠商準時到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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