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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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7新竹縣芎林鄉文林村文昌街51號
廠商資格摘要
登記為合格之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領有公司證明文件、108年公會會員證、近期繳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1、本標案之工程預算金額632萬4,910元(甲案361萬4,207元;乙案271萬703元)。
2、開價格封後,對各投標廠商甲案之報價進行比減價,若最低標標價在底價之內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總標價或標價偏低之情形,即宣布決標(甲案),甲案得標廠商不再參與其餘標案比減價。接著依上述程序,辦理乙案比減價及決標事宜。
3、甲、乙案比減價階段,若最低標標價尚未落於底價內,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三條辦理優先減價一次(二家以上才有)及比減價三次。在優減或比減價過程中,當產生在底價之內之最低價時,即宣布決標。
4、本案履約金額上限為甲、乙案公告預算金額,無須辦理後續擴充。
5、工程標單暨切結書已載明各案預算金額,該案報價超過該案即為不合格標。
6、比減價時廠商未派員到場,視同放棄比減價。
7、廠商得僅報價1案或2案全報價;廠商得標後即不得再參與其他案比減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芎林鄉108年度鄉內小型工程(開口契約)-甲案
品項名稱_2
芎林鄉108年度鄉內小型工程(開口契約)-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