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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112年01月0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機關得依原契約條件向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並得以換文方式處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2新竹縣橫山鄉新興村新興街110號
廠商資格摘要
具有下列資格之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一)技術顧問機構需聘有專業執業技師且應附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近一年商業團體會員證、營業稅納稅證明。
(二)技師事務所需領有執業執照、商業團體會員證、所得稅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1.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請依開標時間到場,如需議(比)價,未到場視同放棄權利。
4.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5.本採購案決標後,契約內各單項價格(含單價分析表)之調整方式,原則以本所核定之預算依決標價等比率調整之,廠商若有異議則依雙方協議之方式調整之。
6.得標廠商需於機關通知後始可備料,廠商先行備料或其他相關支出,機關不予負責。
7.本案於111年01月11日10時30分辦理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之廠商,爰移當日下午2時整召開採購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事宜(暫訂,惟本所得視業務保留召開日期,如有異動另行通知),地點為本所三樓防災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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