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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2新竹縣橫山鄉新興村新興街110號
廠商資格摘要
營造廠商(乙級含以上),領有如下證明文件: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執照等)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決標後,契約內各單項價格(含單價分析表)之調整方式,原則以本所核定之預算依決標價等比率調整之,廠商若有異議則依雙方協議之方式調整之。
2.其他須知(請機關自行訂定。例如:採共同投標、統包、替代方案、國內廠商標價優惠、適用或準用最有利標評選作業或優先採購環保產品等方式辦理者,應注意依相關法規,將應於招標文件載明事項納入。):廠商應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辦理,並或遵守第九條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
3.本採購除發包工程費外,補充說明:本案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售予廠商回收為非發包項目(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剩餘價值,數量依實作數量結算,不因決標金額作比例調整而變動;本案預估售予廠商總值為972,800元,不列入標單暨契約總價。*注意:此工項單價為業主所定之固定單價,不為決標金額調整,得標廠商於完工驗收合格後請領工程款前,應另繳交AC刨除料殘餘價值款額至所庫,但實際需繳款額,應以實作結算數量計算之。
4.請投標廠商於投標前需檢附電子標單(PCCES)電子檔光碟乙份(格式如文件所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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