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008071@hc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廠商領有公司/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會員證、登記證、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標案係採不分段開標,開標審標時免依資格、規格、價格順序,廠商如分開標封時應⼀併開啟同時審查,並得就價格優先審查。
2.本案開標不另⾏通知,請廠商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
3.截⽌收件⽇或開標⽇為辦公⽇,⽽該⽇因故停⽌辦公,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以新⽵縣政府宣布之停⽌上班⽇為準)。
4.廠商電⼦領標 網址http://web.pcc.gov.tw。
5.廠商之投標文件,應書⾯密封,外標封註明廠商名稱及住址,於投標截⽌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本所新⽵縣湖⼝鄉中央街1號或專⼈送達本所,逾時送達者視為無效標。
6.投標廠商如變更公司名稱、統⼀編號、負責⼈等事項,依經濟部101年7⽉24⽇經商字第
10102093360號函釋,仍為同⼀法⼈主體,於機關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停權期間,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7.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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