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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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3新竹縣湖口鄉中央街1號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項目1.2.擇一提供)
1.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證照
(2)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2.技術顧問公司:
(1)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技師之執照,執業執照之執
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
(2)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
會員證
以下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經濟部經授中字第000號或經濟部工商登記資料
2.納稅證明
3.會員證
4.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揭露表
6.切結書1及切結書2
7.電子領票憑證
8.服務建議書(企劃書或其他規格文件) 10份及光碟1份。
9.標單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採購評審會議開會時間暫定為115年2月6日(五)上午9時,開會地點:本鄉公所3樓會議室(開會時間地點如有變更,主辦機關將另行通知)。
2.詳投標須知。
3.請廠商隨時注意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本案領標及投標期限與開標日期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特殊因素經上級主管機關公佈停止上班時,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5.本採購案提供電子領標。
6.倘招標文件公告時間與招標公告時間不一致者,以招標公告為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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