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20041401@hc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貳佰元整,現金繳納後領取;以郵購方式領取加附郵資新臺幣柒拾伍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3新竹縣湖口鄉中央街1號1樓服務台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決標次日起150天,送達本機關指定位置2處安裝、建置及測試完畢,各項服務依執行期程與項目執行,申請本縣主管機關或委託之專業團體竣工查驗通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本案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符合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採共同投標者,以 2 家為限共同投標成員須符合所列所有基本資格
1.符合基本資格施工廠商單獨投標: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機電工程業(E6)、電信工程(E7)、資訊服務業(I3)或廣告業(I4)任一項目
(2.)廠商納稅證明(採共同投標,個別廠商須檢附)
(3.)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個別廠商須檢附)
2.廠商若採共同投標者,應依下列組合提供相應文件:
(1).由符合基本資格施工廠商與依法登記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a.有限期限內開業證書
b.有限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c. 共同投標協議書
(2).由符合基本資格施工廠商與依法登記專業技師事務所共同投標:
a.有限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工程或電子工程)
b.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c. 共同投標協議書
(3).由符合基本資格施工廠商與工程技術顧問業共同投標: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科別:電機工程或電子工程)。
b.有限期限內技師職業執照
c.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
公會之會員證
d.共同投標協議書
餘詳閱投標須知64點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需詳閱招標文件,憑以辦理報價。
2.請廠商隨時注意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本案領標及投標期限與開標日期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特殊因素經上級主管機關公佈停止上班時,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4.本採購案提供電子領標,欲領標廠商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或http://www.geps.gov.tw。
5. 本採購以公告程序辦理,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投標廠商為維護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嚴格遵守。
6.得標廠商繳交之印花稅,請以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或竹東分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7.倘招標文件公告時間與招標公告時間不一致者,以招標公告為準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