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3新竹縣湖口鄉中湖路400巷115號
電子郵件信箱
10002279@hc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算240日曆天內履約完畢(包含車輛型式安全審驗、規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包括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中類【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F114010汽車批發業】、【F214010汽車零售業】或JA01010汽車修理業其中之一者。
2.具有掃街車輛實績者,截止投標日前三年內(以驗收日期為準),完成掃街車輛之財物契約,其累計金額不低於新台幣壹仟萬元。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中類【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F114010汽車批發業】、【F214010汽車零售業】或JA01010汽車修理業其中之一者。
2.得標掃街車輛採購案之驗收證明文件或完工後機關付其證明文件。
3.廠商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5.押標金繳納憑證。
6.其它招標文件(詳本須知第七十六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採購數量:原9.5噸(含)修改為10.5噸(含)或以上掃街車輛1台
原底盤規格軸距:4500 mm(含)或以下。修改為軸距:4900 mm(含)或以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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