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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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視廠商履約情形評估續約1年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本所1樓第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本所1樓3號收發櫃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凡依法登記開業(執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機構或建築服務業等與本案標的相關之合法設立廠商。
2.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投標廠商執行本案之建築師證書(執照)或專業技師證書(執照)影本。(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聯合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機構需檢附)
附加說明
1.本案於115年04月28日上午10時00分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之廠商,審查會議時間另行通知。
2.本案經評審小組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召集人黃至銓、委員方偉雄、 委員陳明靖、委員張文昜、委員林新華、委員林賢聲、委員張奇偉。
3.更正開標時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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