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52 已決標公告

竹東鎮客庄生活交流中心規劃設計案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決標日:113/12/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林志成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800,000
原始預算
$ 5,8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4.5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孟威
聯絡電話 (03)5966177#113
機關代碼 3.76.44.54
單位名稱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機關地址 310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
聯絡人 劉孟威
聯絡電話 (03)5966177#113
傳真號碼 (03)5951942
電子郵件信箱 30090261@hc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5,04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7 09:00
開標時間 113/12/17 10:00
開標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本所1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本所1樓3號收發櫃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完成履約標的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建築師事務所或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 司或相關技師事務所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請至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工商登記資料列印)。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當年度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限制由特定區域之團體出具。 (4)領標憑據。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於113年12月17日上午10時00分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之廠商,審查會議 時間另行通知。 2.本案經評審小組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召集人黃至銓、委員方偉雄、 委員陳明靖、委員林佳慧、委員王以晴、委員范德威、委員陳建福、委員陶宇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5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孟威
聯絡電話
(03)5966177#113
機關代碼
3.76.44.54
單位名稱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機關地址
310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
聯絡人
劉孟威
聯絡電話
(03)5966177#113
傳真號碼
(03)5951942
電子郵件信箱
30090261@hc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5,04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7 09:00
開標時間
113/12/17 10:00
開標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本所1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本所1樓3號收發櫃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完成履約標的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建築師事務所或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 司或相關技師事務所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請至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工商登記資料列印)。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當年度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限制由特定區域之團體出具。 (4)領標憑據。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於113年12月17日上午10時00分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之廠商,審查會議 時間另行通知。 2.本案經評審小組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召集人黃至銓、委員方偉雄、 委員陳明靖、委員林佳慧、委員王以晴、委員范德威、委員陳建福、委員陶宇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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