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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共計70個日曆天,得標廠商須於該期限完成全案施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
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或營業項目具有「照明設備製造業」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或「能源技術服務業」得以承攬本案招標標的之公司行號。
(二)應檢附文件:
甲、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乙、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
丙、以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資格投標者應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證及本年度有效期內之公會會員證文件影本。
丁、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1.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2.請廠商自備簡報器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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