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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增購2年之權利,擴充金額以新臺幣600萬元為限(如為原契約項目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原契約履約期限或契約金額屆滿前,機關得就得標廠商執行情形及成效辦理評鑑,評鑑結果如符合機關標準,得經機關與廠商雙方合意,辦理續約事宜,惟每次增購原則以1年1約方式辦理,該次增購期限或金額屆滿前,機關得視需要再行辦理評鑑,評估是否續行增購,增購期間以2年為限,與原契約期間加總計3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需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4.納稅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
7.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附加說明
1.本案訂於108年06月18日上午10時00分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資格之廠商將再行通知審查會議時間及地點。
2.本案係採開口契約方式辦理,估價表內之數量僅作為計算總價之參考依據,並非本所實際採購數量,每次實際計價金額,依實際採購數量為計算基準。
3.本案委員名單公開:林委員鍷烈、吳委員烘森、劉委員馨隆、王委員棍煌、黃委員至銓、彭委員朋喜、張委員文昜。
4.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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