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tt185@mail.hcctt.gov.tw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1,549,98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所有履約標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成員需有建築師、結構或土木、電機、交通技師各1名,其應符合之資格不足部分,得以分包廠商代替,並需簽署「參與合作協議書」。
2.依法登記開業(執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商業司網站列印,http://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4.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5.建築師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6.技師證書,科別:結構或土木、電機、交通等。
7.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結構或土木、電機、交通等。
8.技師公會會員證明文件,科別:結構或土木、電機、交通等。
9.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10.切結書,建築師、結構工程或土木工程、電機工程、交通工程技師切結書(正本)。
11.參與合作協議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訂於107年11月20日上午10時00分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資格之廠商將再行通知評選時間及地點。
2.本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案酬金為固定金額2,500萬元整(或決標時議定之服務費用)。
本次更正公告修改內容如下:
1.修改投標須知第39條,履約保證金修改為固定金額新台幣10萬元整。
2.修改契約第5條附件1,調整規劃及設計服務費用契約價金給附條件。
3.調整部分招標文件文字內容敘述(請詳閱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