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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107年01月25日前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萬元,且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1樓總收發
履約期限
1.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07年1月25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依法得承作本案且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行號、法人、機構、團體、大專院校。
(二)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
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1.評選時間及簡報:民國106年10月17日下午14時00分。
2.評選地點: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2樓會議室。
3.請廠商自備簡報器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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