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30012228@hc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行政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或工程決標日)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後且無待辦理事項。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擇⼀符合)
(1)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科別:⼟⽊、結構)
(2)⼯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科別:⼟⽊、結構)
(⼆)應附具之文件:
1.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科別:⼟⽊、結構)
a.技師證照。
b.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
2⼯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科別:⼟⽊、結構)
a.技師證照。
b.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
c.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請於開標當⽇備妥簡報資料,下午14:00於本所1樓(第1會議室)接續辦理評審會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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