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35 已決標公告

113年新埔鎮村里道路及設施改善工程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決標日:113/09/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長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860,000
原始預算
$ 6,165,844
底價金額
$ 5,8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4.5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貴湖
聯絡電話 (03)5881311#262
機關代碼 3.76.44.53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聯絡人 林貴湖
聯絡電話 (03)5881311#262
傳真號碼 (03)5888331
電子郵件信箱 20015360@hc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後續擴充至採購金額新臺幣616萬5,844元整,機關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期間為履約期限內,金額為採購金額上限。另本案辦理後續擴充方式,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後續擴充之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47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補助金額 5,8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9/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行政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9/10 09:00
開標時間 113/09/10 10:00
開標地點 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標封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1.土木包工業 a.承攬工程手冊(全冊影印)。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c.有效期限內之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2.綜合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全冊影印,另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人欄位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押標金繳納憑據。(如為票據須為正本) (5)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6)同意書(押標金及保證金查詢):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開工前補正。 (7)採購標單(正本,含工程估價表及單價分析表)。 (8)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9/1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5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貴湖
聯絡電話
(03)5881311#262
機關代碼
3.76.44.53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聯絡人
林貴湖
聯絡電話
(03)5881311#262
傳真號碼
(03)5888331
電子郵件信箱
20015360@hc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後續擴充至採購金額新臺幣616萬5,844元整,機關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期間為履約期限內,金額為採購金額上限。另本案辦理後續擴充方式,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後續擴充之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47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補助金額
5,8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9/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行政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9/10 09:00
開標時間
113/09/10 10:00
開標地點
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標封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1.土木包工業 a.承攬工程手冊(全冊影印)。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c.有效期限內之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2.綜合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全冊影印,另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人欄位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押標金繳納憑據。(如為票據須為正本) (5)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6)同意書(押標金及保證金查詢):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開工前補正。 (7)採購標單(正本,含工程估價表及單價分析表)。 (8)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9/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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