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36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新埔鎮公有路燈新設工程(開口契約)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決標日:109/09/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明成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9,000
原始預算
$ 489,235
底價金額
$ 460,000
決標折數
86.7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4.5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沗恩
聯絡電話 (03)5881311#269
機關代碼 3.76.44.53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305新竹縣新埔鎮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聯絡人 謝沗恩
聯絡電話 (03)5881311#269
傳真號碼 (03)5888331
電子郵件信箱 20086550@hchg.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9-36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期間為工程期限內,金額為上限金額(預算金額)。另本案辦理後續擴充方式,實作數量結算金額未超過工程契約預算金額且未新增工項時,得免辦理契約變更,逕予結算給付。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4 新竹縣政府
補助金額 489,235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行政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22 10:00
開標時間 109/09/22 10:30
開標地點 新埔鎮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限特殊或巨額之採購方可規定特定資格條件):合格電器承裝業 (1)「公司登記証明文件」、「商業登記証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証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証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納稅證明文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各該業登記證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承攬或營業手冊、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22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5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沗恩
聯絡電話
(03)5881311#269
機關代碼
3.76.44.53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305新竹縣新埔鎮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聯絡人
謝沗恩
聯絡電話
(03)5881311#269
傳真號碼
(03)5888331
電子郵件信箱
20086550@hchg.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9-36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期間為工程期限內,金額為上限金額(預算金額)。另本案辦理後續擴充方式,實作數量結算金額未超過工程契約預算金額且未新增工項時,得免辦理契約變更,逕予結算給付。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4 新竹縣政府
補助金額
489,235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行政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22 10:00
開標時間
109/09/22 10:30
開標地點
新埔鎮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限特殊或巨額之採購方可規定特定資格條件):合格電器承裝業 (1)「公司登記証明文件」、「商業登記証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証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証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納稅證明文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各該業登記證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承攬或營業手冊、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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