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51 已決標公告

文山里文山路亞東段849巷58弄道路復建工程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決標日:108/12/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50,000
原始預算
$ 1,563,458
底價金額
$ 1,470,000
決標折數
98.6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4.5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鄧宏相
聯絡電話 (03)5881311#263
機關代碼 3.76.44.53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聯絡人 鄧宏相
聯絡電話 (03)5881311#263
傳真號碼 (03)5888331
電子郵件信箱 10014327@hchg.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工程期限內 金額:預算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4 新竹縣政府
補助金額 1,563,45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12/26
原公告日 108/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行政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1/03 10:00
開標時間 109/01/03 10:3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本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1)承攬工程手冊。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行業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 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 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土木包工業: (1)承攬工程手冊。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行業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 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 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標時投標提供電子領標,採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於人工投文件中應附列印「繳費明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或電子檔放入標封,如未繳交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本所通知後提出說明。未提出說明者且無法檢驗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理。 2.廠商得標後請以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消費稅科或竹東分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或至新竹縣轄內郵局購買印花黏貼繳納。 3.公開招標更正資料為補附招標文件內之「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03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5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鄧宏相
聯絡電話
(03)5881311#263
機關代碼
3.76.44.53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聯絡人
鄧宏相
聯絡電話
(03)5881311#263
傳真號碼
(03)5888331
電子郵件信箱
10014327@hchg.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工程期限內 金額:預算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4 新竹縣政府
補助金額
1,563,45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12/26
原公告日
108/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行政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1/03 10:00
開標時間
109/01/03 10:3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本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1)承攬工程手冊。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行業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 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 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土木包工業: (1)承攬工程手冊。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行業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 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 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標時投標提供電子領標,採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於人工投文件中應附列印「繳費明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或電子檔放入標封,如未繳交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本所通知後提出說明。未提出說明者且無法檢驗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理。 2.廠商得標後請以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消費稅科或竹東分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或至新竹縣轄內郵局購買印花黏貼繳納。 3.公開招標更正資料為補附招標文件內之「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0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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