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5 已決標公告

108年新埔鎮災害搶險搶修工程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決標日:108/0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龍展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00,000
原始預算
$ 2,605,327
底價金額
$ 2,310,000
決標折數
86.5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4.5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家豪
聯絡電話 (03)5881311#265
機關代碼 3.76.44.53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聯絡人 陳家豪
聯絡電話 (03)5881311#265
傳真號碼 (03)5888331
電子郵件信箱 10014173@hc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自合約生效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數量:依新埔鎮各里災害搶修搶險狀況 金額:5,210,654元整(含縣府及中央之後 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4 新竹縣政府
補助金額 2,605,32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1/16
原公告日 108/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1/28 10:00
開標時間 108/01/28 10:30
開標地點 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一零三條禁止之規定者。 2.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等 領有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會會員證、繳納稅證明文件。 (二)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最近一次繳納稅之證明。如等營業稅或所得稅。 3.依法需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提供電子領標,採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於人工投標時投標文件中應附列印「繳費明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或電子檔放入標封,如未繳交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本所通知後提出說明。未提出說明者且無法檢驗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理。 2.廠商得標後請以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消費稅科或竹東分處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或至新竹縣轄內郵局購買印花黏貼繳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28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5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家豪
聯絡電話
(03)5881311#265
機關代碼
3.76.44.53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聯絡人
陳家豪
聯絡電話
(03)5881311#265
傳真號碼
(03)5888331
電子郵件信箱
10014173@hc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自合約生效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數量:依新埔鎮各里災害搶修搶險狀況 金額:5,210,654元整(含縣府及中央之後 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4 新竹縣政府
補助金額
2,605,32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1/16
原公告日
108/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1/28 10:00
開標時間
108/01/28 10:30
開標地點
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5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一零三條禁止之規定者。 2.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等 領有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會會員證、繳納稅證明文件。 (二)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最近一次繳納稅之證明。如等營業稅或所得稅。 3.依法需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提供電子領標,採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於人工投標時投標文件中應附列印「繳費明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或電子檔放入標封,如未繳交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本所通知後提出說明。未提出說明者且無法檢驗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理。 2.廠商得標後請以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消費稅科或竹東分處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或至新竹縣轄內郵局購買印花黏貼繳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2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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