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30067748@hc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期限:114年12月31日
2.擴充金額:16萬元,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履約期限內本採購若有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6新竹縣關西鎮西安里正義路51號
開標地點
本所文康室(306新竹縣關西鎮西安里正義路5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6新竹縣關西鎮西安里正義路5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載有相關營業項目或具備本契約主要事項履約能力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資格證明文件:
1、 公司設立證明或商業登記證影本:營業項目須具汽車修理業-JA01010。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屬許可行業者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 廠商負責人或員工至少1人(含)以上需具乙級汽車修護技術士證或汽車修護技工執照(須提供該員最近一個月勞保投保資料辦理投標)
(二)其他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
2、 切結書1。
3、 投標廠商切結書
4、 投標廠商印鑑印模單
5、 設廠切結書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未詳細規定者,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辦理。
2.依本所通知逐案覈實計價。
3.廠商得標後請優先至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購買印花稅繳納稅捐,或至新竹縣轄內郵局購買印花稅繳納稅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