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20093130@hc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機關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履約期限內本採購若有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併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以利機關要求廠商確實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6新竹縣關西鎮西安里正義路51號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項目列有「園藝服務 業、景觀、綠美化」或關於「園藝、植栽」之相關業務者,領有公司證明文件或商業事業登記證。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近期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其他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1. 招標文件未詳細規定者,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辦理。
2. 電子領標: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前逕到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投標文件,惟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
3. 得標廠商得標後請至新竹縣轄內郵局購買印花稅黏貼繳納稅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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