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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6新竹縣關西鎮西安里正義路5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及符合公共工程委員會登記之工程顧問公司其營業項目含有與本採購標的相關者。
2.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 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查詢)或直轄市、縣( 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下載用印。(註:營利事業登記證, 自98 年4 月13 日起停止使用, 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影本;自然人或依法應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或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憑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 未有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八條、第一○三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均可參加。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評選時間為審查資格完成後另行通知評選時間,請先作好簡報準備。
2.若需現場實際勘查、測量及企畫內容有不明處,請電洽03-5873180#133 社會課 陳小姐。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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