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4011 已決標公告

新竹瓦斯公司竹北辦公大樓及新湖服務中心鐵捲門汰換採購案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4/04/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榮雄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5,000
原始預算
$ 300,000
底價金額
$ 273,500
決標折數
96.8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6.44.4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21 - 結構金屬產品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美娟
聯絡電話 (03)5510263#2103
機關代碼 3.76.44.42
單位名稱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6號
聯絡人 黃美娟
聯絡電話 (03)5510263#2103
傳真號碼 (03)5510262
電子郵件信箱 9051551@hc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4/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06 13:30
開標時間 114/05/06 14:00
開標地點 302099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6號(本公司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萬5,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6.44.4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099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6號(管理部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4年7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資格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 2.投標之廠商須為依法納稅之廠商。 (二) 應檢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E801020 門窗安裝工程業或EZ99990 其他工程業)。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1、投標廠商所提之投標標價清單無公司及負責⼈簽章者無效。 2、本招標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辦理採購,僅提供電⼦領標,廠商請逕⾃「政府電⼦採購網」(http://web.pcc.gov.tw/)領標。 3、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迴避及禁⽌規定,為維護投標廠商權益,應⾃⾏檢視有無「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對象並嚴格遵守。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5、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6、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新竹縣政府政風處-(地址:30210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電話:03-5511684、傳真:03-5513672、檢舉信箱:竹北市郵局四之一號信箱) 7、有關印花稅之繳納:依據印花稅法第7條第1項第5款買賣動產契據「每件稅額四元,由立約或立據⼈貼印花稅票」,得標廠商請至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或其竹東分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8、投標廠商對本案之"採購需求規範"等文件有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洽承辦單位人員詢問(聯絡人:管理部/范小姐,聯絡電話:03-5510263分機2105)。 9、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截⽌投標日前⼀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權益。 10、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履約注意事項:於指定地點完工- 1.竹北辦公大樓: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6號。 2.新湖服務中心:新竹縣湖口鄉成功路 119 巷 9 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4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美娟
聯絡電話
(03)5510263#2103
機關代碼
3.76.44.42
單位名稱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6號
聯絡人
黃美娟
聯絡電話
(03)5510263#2103
傳真號碼
(03)5510262
電子郵件信箱
9051551@hc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4/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06 13:30
開標時間
114/05/06 14:00
開標地點
302099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6號(本公司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萬5,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6.44.4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099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6號(管理部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4年7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資格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 2.投標之廠商須為依法納稅之廠商。 (二) 應檢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E801020 門窗安裝工程業或EZ99990 其他工程業)。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1、投標廠商所提之投標標價清單無公司及負責⼈簽章者無效。 2、本招標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辦理採購,僅提供電⼦領標,廠商請逕⾃「政府電⼦採購網」(http://web.pcc.gov.tw/)領標。 3、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迴避及禁⽌規定,為維護投標廠商權益,應⾃⾏檢視有無「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對象並嚴格遵守。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5、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6、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新竹縣政府政風處-(地址:30210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電話:03-5511684、傳真:03-5513672、檢舉信箱:竹北市郵局四之一號信箱) 7、有關印花稅之繳納:依據印花稅法第7條第1項第5款買賣動產契據「每件稅額四元,由立約或立據⼈貼印花稅票」,得標廠商請至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或其竹東分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8、投標廠商對本案之"採購需求規範"等文件有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洽承辦單位人員詢問(聯絡人:管理部/范小姐,聯絡電話:03-5510263分機2105)。 9、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截⽌投標日前⼀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權益。 10、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履約注意事項:於指定地點完工- 1.竹北辦公大樓: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6號。 2.新湖服務中心:新竹縣湖口鄉成功路 119 巷 9 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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