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9988714@hch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三民路200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營造廠(E101011),(廠商須提出下列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審核應繳交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資格證明: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料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new_open_system.jsp。
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或營造業公會會員證(須提供最新(105年度)之會員證)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基本文件審查之納稅證明文件為下列規定之一:
(1)廠商之性質屬免繳納營業稅者,除廠商屬自然人外,其餘廠商應繳交免納營業稅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所得稅者,為最近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提供電子領標,欲領標廠商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
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或http://www.geps.gov.tw
2.廠商應詳細閱覽招標文件及工程圖說,並自行視需要前往工程位置勘查。
3.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9條規範-公職人員(包含民意代表)其關係人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廠商)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該廠商應不得參與機關採購投標及承攬,違反廠商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規定,遭處該交易行業金額一倍至三倍之罰鍰。投標廠商為維護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嚴格遵守。
4.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5.決標日同開標日。於開標當日辦理決標,廠商未到場說明或減價者視同放棄議價、比價權利。
6.得標廠商應繳交之印花稅,請以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消費科所開立之採購契約印花稅繳款書繳納,並於得標後裝訂於正式合約中。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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