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29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電動稽查車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15/04/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揚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25,000
原始預算
$ 1,812,000
底價金額
$ 1,811,788
決標折數
67.6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6.44.3.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念錞
聯絡電話 (03)5519345#5208
機關代碼 3.76.44.3.6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聯絡人 蔡念錞
聯絡電話 (03)5519345#5208
傳真號碼 (03)5531247
電子郵件信箱 10007066@hc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3/23
原公告日 115/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新臺幣壹佰元整。以現金、支票、匯票等方式繳付。 (支票、匯票的抬頭,請註明新竹縣政府)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3/27 17:00
開標時間 115/03/30 10:00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8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完工交貨及備驗(含領牌完成),並依機關收到完工報驗文件函文之日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資格 (僅需任一項符合,並提供證明文件,資格證明文件不得補正): 國內合法登記立案之公司,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14010汽車批發業或F214010汽車零售業或 F1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另具有直營維修保養中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資格證明文件: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相關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政府機關或國內學校、公立研究機構請出具參與投標文件(公函或授權書等),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請出具經學校同意以該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名義具名投標之同意函文或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但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得免提供。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複表代之。其屬免辦營業登記之廠商,應檢附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免辦營業登記公函或最近一年度經所得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結算申報書」收據聯。政府機關或國內學校(含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公立研究機構免提報納稅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規格文件: 投標時需填寫投標廠商答標書並檢附原廠型錄(或影本)或與原廠型錄相符之中文規格說明書供審,並將規範要求之規格標註於投標型錄中,如型錄上無法證明是否符合規範要求時,則請投標廠商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四、其他審查文件 (一) 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標價清單 (三) 切結書(1) (四) 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現場領標收據 (五) 查詢是否屬”非拒絕往來廠商” (由招標機關當日查詢)
其他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3.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迴避及禁止規定,檢視是否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9條『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違反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規定處罰】投標廠商為維護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嚴格遵守。 廠商得標後請以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或其竹東分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備註 第一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如下(詳如附件招標文件變更對照表): 1.需求規範及規格表、貳、項次10、4. 2.投標廠商答標書、項次9、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3.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念錞
聯絡電話
(03)5519345#5208
機關代碼
3.76.44.3.6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聯絡人
蔡念錞
聯絡電話
(03)5519345#5208
傳真號碼
(03)5531247
電子郵件信箱
10007066@hc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3/23
原公告日
115/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新臺幣壹佰元整。以現金、支票、匯票等方式繳付。 (支票、匯票的抬頭,請註明新竹縣政府)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3/27 17:00
開標時間
115/03/30 10:00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8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完工交貨及備驗(含領牌完成),並依機關收到完工報驗文件函文之日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資格 (僅需任一項符合,並提供證明文件,資格證明文件不得補正): 國內合法登記立案之公司,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14010汽車批發業或F214010汽車零售業或 F1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另具有直營維修保養中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資格證明文件: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相關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政府機關或國內學校、公立研究機構請出具參與投標文件(公函或授權書等),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請出具經學校同意以該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名義具名投標之同意函文或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但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得免提供。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複表代之。其屬免辦營業登記之廠商,應檢附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免辦營業登記公函或最近一年度經所得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結算申報書」收據聯。政府機關或國內學校(含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公立研究機構免提報納稅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規格文件: 投標時需填寫投標廠商答標書並檢附原廠型錄(或影本)或與原廠型錄相符之中文規格說明書供審,並將規範要求之規格標註於投標型錄中,如型錄上無法證明是否符合規範要求時,則請投標廠商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四、其他審查文件 (一) 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標價清單 (三) 切結書(1) (四) 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現場領標收據 (五) 查詢是否屬”非拒絕往來廠商” (由招標機關當日查詢)
其他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3.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迴避及禁止規定,檢視是否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9條『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違反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規定處罰】投標廠商為維護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嚴格遵守。 廠商得標後請以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或其竹東分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備註
第一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如下(詳如附件招標文件變更對照表): 1.需求規範及規格表、貳、項次10、4. 2.投標廠商答標書、項次9、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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