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02 新竹縣 竹北市 光明五街62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5519345#5901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10007543@hch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新竹縣廚餘廠消防迴路檢修暨排煙窗採購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貳佰元整。以現金、支票、匯票等方式繳付。 (支票、匯票的抬頭,請註明新竹縣政府)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3-01-13&orgId=3.76.44.3.6&cno=111-83&seq=02&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2/02/02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2/02/03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本局二樓第二會議室或一樓交誼廳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行政科)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20日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新竹縣廚餘廠,料件經查驗合格後,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40日內,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詳見契約第7條)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合法登記立案之公司,其營業項目有關執行消防安全設
備批發業、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業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證明文件: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相關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但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得免提供。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複表代之。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 投標時需附原廠型錄(或影本)或與原廠型錄相符之中文規格說明書供審,並將規範要求之規格標註於投標型錄中,如型錄上無法證明是否符合規範要求時,則請投標廠商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其他]: 1.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3. 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迴避及禁止規定,檢視是否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9條『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違反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規定處罰】投標廠商為維護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嚴格遵守。 4. 廠商得標後請以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或其竹東分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3-01-16T11:42:07+08:00
電子郵件信箱
10007543@hchg.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貳佰元整。以現金、支票、匯票等方式繳付。 (支票、匯票的抬頭,請註明新竹縣政府)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3-01-13&orgId=3.76.44.3.6&cno=111-83&seq=02&UpdSq=01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本局二樓第二會議室或一樓交誼廳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行政科)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20日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新竹縣廚餘廠,料件經查驗合格後,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40日內,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詳見契約第7條)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合法登記立案之公司,其營業項目有關執行消防安全設 備批發業、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證明文件: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相關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但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得免提供。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複表代之。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 投標時需附原廠型錄(或影本)或與原廠型錄相符之中文規格說明書供審,並將規範要求之規格標註於投標型錄中,如型錄上無法證明是否符合規範要求時,則請投標廠商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其他]: 1.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3. 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迴避及禁止規定,檢視是否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9條『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違反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規定處罰】投標廠商為維護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嚴格遵守。 4. 廠商得標後請以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或其竹東分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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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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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廚餘廠消防迴路檢修暨排煙窗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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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4393-其他通用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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