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47 已決標公告

新竹縣竹北市頭前溪高灘地綠化計畫工程案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06/03/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德鴻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980,000
原始預算
$ 19,647,122
底價金額
$ 19,500,000
決標折數
66.5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6.44.3.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冠智
聯絡電話 (03)5519345#5216
機關代碼 3.76.44.3.6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聯絡人 黃冠智
聯絡電話 (03)5519345#5216
傳真號碼 (03)5531247
電子郵件信箱 10012379@hc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19,647,12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貳佰元整。以現金、支票、匯票等方式繳付。(支 票、匯票的抬頭,請註明新竹縣政府)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8 09:30
開標時間 106/03/28 10:00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個工作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合法登記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應提出下列證明文件: (一)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 有效期公會會員証、營造業登記証及承攬工程手冊。 (三)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但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得免提供;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憑證)。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班時間可至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洽購或郵購。郵購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並貼妥郵資,並請註明案件名稱。(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 http://www.geps.gov.tw)
其他 (一)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迴避及禁止 規定,如廠商有涉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9條規範-公職人 員﹙包含民意代表﹚其關係人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 業﹙廠商﹚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 攬等交易行為。該廠商應不得參與機關採購投標及承攬,違反廠商依「公職 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規定,遭處該交易行為金額一倍至三倍之罰鍰。 投標廠商為維護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 用對象,嚴格遵守。 (二)廠商得標後合約書請以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或其竹東分處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三)押標金新台幣90萬元整,支票、匯票抬頭請註明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8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3.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冠智
聯絡電話
(03)5519345#5216
機關代碼
3.76.44.3.6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聯絡人
黃冠智
聯絡電話
(03)5519345#5216
傳真號碼
(03)5531247
電子郵件信箱
10012379@hc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19,647,12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貳佰元整。以現金、支票、匯票等方式繳付。(支 票、匯票的抬頭,請註明新竹縣政府)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8 09:30
開標時間
106/03/28 10:00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個工作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合法登記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應提出下列證明文件: (一)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 有效期公會會員証、營造業登記証及承攬工程手冊。 (三)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但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得免提供;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憑證)。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班時間可至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竹北市光明五街62號)洽購或郵購。郵購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並貼妥郵資,並請註明案件名稱。(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 http://www.geps.gov.tw)
其他
(一)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迴避及禁止 規定,如廠商有涉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9條規範-公職人 員﹙包含民意代表﹚其關係人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 業﹙廠商﹚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 攬等交易行為。該廠商應不得參與機關採購投標及承攬,違反廠商依「公職 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規定,遭處該交易行為金額一倍至三倍之罰鍰。 投標廠商為維護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 用對象,嚴格遵守。 (二)廠商得標後合約書請以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或其竹東分處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三)押標金新台幣90萬元整,支票、匯票抬頭請註明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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