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CHG108-002 已決標公告

新竹縣新埔鎮衛生所新建工程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08/07/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620,000
原始預算
$ 40,770,000
底價金額
$ 40,580,000
決標折數
100.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76.44.3.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一鈞
聯絡電話 (03)5518160#121
機關代碼 3.76.44.3.4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
聯絡人 謝一鈞
聯絡電話 (03)5518160#121
傳真號碼 (03)5584219
電子郵件信箱 20033470@hc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8,232,142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新臺幣250萬元整,竣工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34,654,5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7/17
原公告日 108/07/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7/24 17:00
開標時間 108/07/25 10:00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本局3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萬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行政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次日起14日內起至548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具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資格者單獨投標,惟該營造業本身須具備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資格,或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資格者及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資格者。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閱附加說明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押標金票據或憑據(正本)。 3.納稅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4.廠商信用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5.切結書1。 6.綜合營造業(E101011):(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2)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3)承攬工程手冊。 7.電器承裝業(E601010):(1)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2)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8.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9.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 (單獨投標廠商免附)。 二、本案正辦理變更都市設計審議,尚未取得都市設計審議審定書及建照,決標後將視上開審核結果辦理變更相關工程設計圖說。 三、工程款需視中央補助款撥款及本府縣庫資金狀況撥付。 四、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1家或採議價方式辦理時,議、減價次數限3次。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 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六、倘因會計年度結束,需依規定辦理保留該預算時,機關得視保留核定情形,再行支付,機關不負遲延責任,有意投標廠商如不接受,請勿投標。 七、非適用印花稅法第6條之廠商,得標後應至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或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竹東分局繳納採購契約印花稅。 八、投標廠商為維護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並嚴格遵守。 九、本案決標後得標廠商須製作契約單價電子檔PCCES(.xml)。 ※本次更正公告說明: 1.修正空白標單。 2.本案延長截止投標時間(108年7月24日17:00)及開標時間(108年7月25日10:00)。 3.原公告前已投標或領標之廠商,請依更正後之文件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3.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一鈞
聯絡電話
(03)5518160#121
機關代碼
3.76.44.3.4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
聯絡人
謝一鈞
聯絡電話
(03)5518160#121
傳真號碼
(03)5584219
電子郵件信箱
20033470@hc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8,232,142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新臺幣250萬元整,竣工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34,654,5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7/17
原公告日
108/07/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7/24 17:00
開標時間
108/07/25 10:00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本局3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萬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行政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次日起14日內起至548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具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資格者單獨投標,惟該營造業本身須具備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資格,或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資格者及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資格者。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閱附加說明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押標金票據或憑據(正本)。 3.納稅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4.廠商信用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5.切結書1。 6.綜合營造業(E101011):(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2)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3)承攬工程手冊。 7.電器承裝業(E601010):(1)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2)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8.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9.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 (單獨投標廠商免附)。 二、本案正辦理變更都市設計審議,尚未取得都市設計審議審定書及建照,決標後將視上開審核結果辦理變更相關工程設計圖說。 三、工程款需視中央補助款撥款及本府縣庫資金狀況撥付。 四、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1家或採議價方式辦理時,議、減價次數限3次。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 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六、倘因會計年度結束,需依規定辦理保留該預算時,機關得視保留核定情形,再行支付,機關不負遲延責任,有意投標廠商如不接受,請勿投標。 七、非適用印花稅法第6條之廠商,得標後應至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或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竹東分局繳納採購契約印花稅。 八、投標廠商為維護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並嚴格遵守。 九、本案決標後得標廠商須製作契約單價電子檔PCCES(.xml)。 ※本次更正公告說明: 1.修正空白標單。 2.本案延長截止投標時間(108年7月24日17:00)及開標時間(108年7月25日10:00)。 3.原公告前已投標或領標之廠商,請依更正後之文件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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