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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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本局3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本局行政科)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接種完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1.具有內科、家醫科或兒科專科醫師資格且領有開業執照及具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之醫療院所或其他鄉鎮衛生所。由個人名義申請者,概不受理。2.醫療院所組成接種團隊之醫師與護理人員須有專業執業執照。(醫師至少2人、護理人員至少3人以上接種團隊)。(含支援報備醫護人員,不可超過接種團隊2/3)。3.醫療院所組成接種團隊之醫師中須具有「認識流感疫苗」證明(上課日期為101年1月起至決標日前)至少2人(2張)及接種團隊中實際負責疫苗管理之相關人員須具有「疫苗管理能力」證明至少1人(1張) (上課日期為104年1月起至決標日前)。以上證書認證方式有醫學會/公會辦理之疫苗管理及流感疫苗相關課程學分、數位學習課程學分證明、衛生單位所辦理課程證明。(二)應付具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接種完畢。(得標廠商106年12月6日(含)前檢附書面辦理核銷)。
二、廠商資格:
(二)應付具之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2、投標廠商聲明書。3、開業執照。4、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證。5、接種團隊之醫師與護理人員專業執業執照證明。6、接種團隊之醫師「認識流感疫苗」證明至少2人(2張)。7、疫苗管理之相關人員「疫苗管理能力」證明至少1人(1張)。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6年新竹縣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流感疫苗委外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