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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資格:國內各大專院校、學術機構;依法立案之法人組織、文史工作室;公司組織之專業機構。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
(二) 廠商實績:計畫主持人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務必清晰可辨):
1. 具有考古相關學士學位,從事考古發掘工作五年以上,並發表考古發掘報告二篇以上。
2. 具有考古相關碩士學位,從事考古發掘工作三年以上,並發表考古發掘報告一篇以上。
3. 具有考古相關科系博士學位,從事考古發掘工作一年以上。
4. 廠商實績證明。
(三) 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影本務必清晰可辨)
1. 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證明文件。
(1) 法人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2) 文史工作室:經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之文史工作室登記證書影本。
(3) 公司組織之專業機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4) 大專院校學術機關團體或研究機構,應檢附學校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免附納稅證明文件。
2. 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3.廠商實績證明。
其餘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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