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7088 已決標公告

新竹縣歷史建築北埔公學校日式宿舍(龍瑛宗文學館)修復再利用工程案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07/09/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茂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870,000
原始預算
$ 19,469,110
底價金額
$ 18,890,000
決標折數
99.8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44.2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先生
聯絡電話 (03)5510201#601
機關代碼 3.76.44.29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聯絡人 劉先生
聯絡電話 (03)5510201#601
傳真號碼 (03)5517107
電子郵件信箱 loyola@hchc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16,354,05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6,354,052元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個案)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9/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行政科辦公室(美術館二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9/20 11:00
開標時間 107/09/20 13:30
開標地點 本局開標室(美術館二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玖拾伍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行政科辦公室(美術館二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期為3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摘要: 1.經合法登記開業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無受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禁止之規定者 二、本案為歷史建築,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12條規定,工地負責人及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請提供證明文件供資格審查: (一)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1.累積四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二)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本法第96條第3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本案匠師所需專業領域如下:大木作匠師、泥作(土水)匠師、瓦作匠師 三、病媒防治業暨專業人員:具病媒防治經驗且載錄於修復工作報告書者,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一)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影本 (二)施工人員應具衛生署或環保署之病媒防治訓練結業及格證,或經證明為具經驗或化學相關科系之合格技術人員 四、其他應繳附文件: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三點 以上文件請以影本,依序排列(免裝訂),供資格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因採最低標決標,故本次開標當場比減價格時投標廠商未在場以棄權論。比減價格如負責人無法到場而授權代理人比價權利時,需繳交授權代理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9/20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2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先生
聯絡電話
(03)5510201#601
機關代碼
3.76.44.29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聯絡人
劉先生
聯絡電話
(03)5510201#601
傳真號碼
(03)5517107
電子郵件信箱
loyola@hchc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16,354,05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6,354,052元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個案)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9/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行政科辦公室(美術館二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9/20 11:00
開標時間
107/09/20 13:30
開標地點
本局開標室(美術館二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玖拾伍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行政科辦公室(美術館二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期為3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摘要: 1.經合法登記開業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無受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禁止之規定者 二、本案為歷史建築,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12條規定,工地負責人及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請提供證明文件供資格審查: (一)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1.累積四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二)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本法第96條第3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本案匠師所需專業領域如下:大木作匠師、泥作(土水)匠師、瓦作匠師 三、病媒防治業暨專業人員:具病媒防治經驗且載錄於修復工作報告書者,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一)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影本 (二)施工人員應具衛生署或環保署之病媒防治訓練結業及格證,或經證明為具經驗或化學相關科系之合格技術人員 四、其他應繳附文件: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三點 以上文件請以影本,依序排列(免裝訂),供資格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因採最低標決標,故本次開標當場比減價格時投標廠商未在場以棄權論。比減價格如負責人無法到場而授權代理人比價權利時,需繳交授權代理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9/2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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