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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duca@hchcc.gov.tw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654,8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決標後10日內提修正計畫,餘詳本案規格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應無受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禁止之規定,具合法登記證明文件之公司或工商行號,且具規劃、策展專業之建築師事務所、規劃設計公司、設計工作室或其它與本案委託事項相關之行業。
(二)工作人員資格:
1.計畫及協同主持人:具備委辦事項管理能力,且有文化資產經營管理、社區營造、環境景觀、專案規劃、調查研究、社區輔導相關專業之學經歷背景。
2.專任執行助理:具博物館展示規劃、田野調查、社區營造等相關學經歷背景。
3.團隊中應有財務評估專長或具文化資產經營管理實務經驗之人員。
(三)應繳附證明文件:
1.具合法登記證明文件之公司或工商行號,應提供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或依法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等,應備法人登記書或立案證書影本
3.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所得稅或機關團體結算申報書;如為免稅之機關團體請附免稅證明影本。
4.工作團隊檢附相關學經歷資料。
5.三用表_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切結書。
8.標單。
9.服務建議書一式7份。(含1份電子光碟檔,建議為pdf檔)
以上文件請以影本,依序排列(免裝訂),供資格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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