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6052 已決標公告

新竹縣縣定古蹟關西分駐所第二期修復工程監造暨工作報告書委託案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06/06/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黃天浩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60,000
原始預算
$ 1,400,000
底價金額
$ 1,3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44.2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3)5510201#608
機關代碼 3.76.44.29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3)5510201#608
傳真號碼 (03)5517058
電子郵件信箱 yushan@hchc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1,176,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行政科辦公室(美術館二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2 10:30
開標時間 106/07/12 11:00
開標地點 本局開標室(美術館二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行政科辦公室(美術館二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次日起一個月提監造報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一)無受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禁止之規定者。 (二)本案為縣定古蹟,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縣定古蹟應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二件者。 二、應繳附證明文件: (一)具合法登記證明文件之公司或工商行號,應提供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或依法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等,應備法人登記書或立案證書影本 (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二件之佐證文件。 (四)建築師事務所需檢附建築師開業影本、本年度有效期內之公會會員證文件影本。 (五)工程顧問公司登記證、本年度有效期內之公會會員證及執業技師相關資格文件。 (六)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所得稅。 (七)三用表_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八)投標標價清單。 (九)投標廠商聲明書。 (十)切結書。 (十一)標單。 (十二)服務建議書一式7份(含1份pdf電子光碟檔)。 以上文件請以影本,依序排列,供資格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2 10: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2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3)5510201#608
機關代碼
3.76.44.29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3)5510201#608
傳真號碼
(03)5517058
電子郵件信箱
yushan@hchc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1,176,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行政科辦公室(美術館二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2 10:30
開標時間
106/07/12 11:00
開標地點
本局開標室(美術館二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行政科辦公室(美術館二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次日起一個月提監造報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一)無受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禁止之規定者。 (二)本案為縣定古蹟,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縣定古蹟應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二件者。 二、應繳附證明文件: (一)具合法登記證明文件之公司或工商行號,應提供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或依法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等,應備法人登記書或立案證書影本 (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二件之佐證文件。 (四)建築師事務所需檢附建築師開業影本、本年度有效期內之公會會員證文件影本。 (五)工程顧問公司登記證、本年度有效期內之公會會員證及執業技師相關資格文件。 (六)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所得稅。 (七)三用表_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八)投標標價清單。 (九)投標廠商聲明書。 (十)切結書。 (十一)標單。 (十二)服務建議書一式7份(含1份pdf電子光碟檔)。 以上文件請以影本,依序排列,供資格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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